甘南州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公告
全州广大干部群众: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新冠病毒加速变异,境外疫情输入我国引起境内传播扩散的风险较高,进行原灭活疫苗的加强免疫,可以产生更有效更全面的免疫效果。根据国家和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统一部署,我州已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本次加强免疫的目标人群为18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灭活疫苗满6个月者,其中优先考虑感染风险较高的重点人群。
(一)应接尽接的重点人群
1.冷链物流从业人员,包括搬运、运输、检验、加工、销售等人员;
2.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包括场所固定服务人员和派驻工作人员等;
3.机场所有工作人员;
4.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技)护人员、实习进修、门卫保安、护工保洁、餐饮零售、垃圾转运等各环节各方面工作人员;
5.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
6.水、电、暖、煤、气等维持社会生产、生活基本运行服务人员;
7.交通、快递、物流、餐饮外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
8.因公因私出国(境)工作学习等高风险人员。
(二)愿接尽接的其他人群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且已完成两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的其他人群,在充分知情告知和自愿的前提下,做到愿接尽接。
二、接种时间安排
我州原则上在11月10日之前完成4月30日前已全程接种的2.1万重点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之后按月梯次压茬接种全程完成接种满6个月目标人群,至2022年4月底之前,完成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三、接种程序
加强免疫疫苗接种与第二剂疫苗接种时间至少间隔6个月,原则上应使用与第二剂疫苗同一生产厂家的疫苗进行接种。
四、接种费用
加强免疫继续坚持免费接种原则,所需疫苗和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支持,财政予以补助。
五、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肺炎及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
(二)接种时,需携带身份证,出示接种凭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按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信息。
(三)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仍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医护人员24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不能承担采样任务。
(五)被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48小时内不能做核酸检测。
(六)各县市医疗结构、疾控中心必须将疫苗接种和核酸采样人员分开编排,负责接种疫苗的工作人员不能同时承担核酸采样任务,不得将采样点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设置在同一地点,避免出现核酸检测质量问题。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最有效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尚未接种首针剂次的市民积极主动就近就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在达接种间隔后,要尽早完成后续接种;已完成2剂次灭活疫苗接种超过6个月的,尽早完成第3剂次原有灭活疫苗的加强免疫,以获得最佳保护效果。
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